作者: dennick1011 (跌股都不跌股了~) 站內: Examination
標題: [閒聊] 來不及寫…法官摸魚 判決書拷貝他案
時間: Thu May 31 08:42:43 2012

聯合報台北報導】


高雄地院岡山簡易庭法官林意芳審理工程款糾紛案,來不及寫出判決書,

竟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混充,寄給當事人;被告看不懂,不知如何上訴,

向法院陳情,摸魚法官的離譜行徑才被踢爆。

林意芳法官(卅九歲)曾經遲交判決被司法院申誡,這是她第二次犯。

實務界稱林意芳這種手法為「補營養單」,她在案件報結後,

應該趕快寫出判決書交給書記官抽換;但摸了魚,又沒有及時補救,捅出大樓子。

高雄地院認為林意芳損害當事人權益,違失重大,建議司法院記兩小過。

依民事訴訟法規定,林意芳在宣判後的五天內,必須將寫好的判決書原本交給書記官,

由書記官製作成判決的正本,簽報結案,並將判決書寄給當事人。

去年底,林意芳審理「申吉田企業」控告「磊格科技」給付工程尾款四萬八千元案,

訂出宣判日期,卻又來不及交出判決書;竟然在網路上找到一件金額相同

的防水工程款案判決,「偽裝」成寫好的判決書交給書記官報結。

最後當事人收到的,是頂樓防水工程的假判決,林意芳「判決」原告申吉田企業勝訴,

但兩造都看不懂這分判決書。被告磊格科技獲判敗訴,想上訴,卻不知自己「敗」在那裡

,無法上訴,只好向法院陳情。

高雄地院展開調查,發現林意芳竟用剪貼其他判決的方式製作書類,

還把這分「濫竽充數」的假判決寄給當事人,都難以置信,立刻召開自律委員會懲處,

並要求林意芳盡速補救。

據指出,林意芳以「裁定」方式「更正」自己的整分判決書,將正確的事實、

理由替換之前的錯誤內容,更正結果公布在司法院網站上,可能是司法史的第一遭。

但實務界人士質疑,以往的判決書有誤而必須更正,都是數字等小部分內容的誤寫;

像林意芳法官這分判決書全部誤寫,可否「更正」,值得討論。


http://www.nexttv.com.tw/vod/10151646?slug=news-rt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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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司特這麼難考,考上卻又不珍惜,這樣的恐龍法官有多少存在社會上

只因為法官終身職,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無奈

僅以一個小老百姓的身分希望考上法官的各位大人們

能真正為人民伸張公義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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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2.254.20.65
junkos:不是為法官辯解,但法官的案件量真的太大了 05/31 09:47
clausscott:這個是因為太誇張了不然複製貼上多多少少都有 05/31 09:51
wade6:樓上 這件是剪貼另案的判決ㄟ 跟那些有啥相關 05/31 09:53
glodice:就事論事...錯了就是錯了!法官怎能如此草草了事辦案! 05/31 10:15
venscarol:案件量太大..所以剪貼??..百姓活該倒楣.=.=? 05/31 10:18
junkos:我有這樣說嗎? 05/31 10:19
qqq1234:複製 貼上 名稱總得改一改吧.... 05/31 10:20
venscarol:所以我在問兩者關聯性阿@@?.. 05/31 10:22
precipitate:全部"誤寫"? 整份都fake這樣還算誤寫?XD 05/31 10:30
goshfju:XD 05/31 10:32
venscarol:那只好算你..[重製]了...0.0....重新製造一份..=.= 05/31 10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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