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hihancom (hihan) 站內: car
標題: Re: [問題] 車禍-大車的責任比較大?
時間: Wed Jul 18 23:10:08 2012

※ 引述《meatbear (肉圓熊)》之銘言:
: 因為沒實際圖面說明 就假設原po說明是正確的
: 其實很簡單 先決定一個問題的答案
: 機車在這次車禍中責任判定是否等同汽車
: 如果是否 歡迎來到鬼島 原po也不用爭了 就是大車負責
: 如果是 機車等同汽車來做判定 其實原po要是多留意點細節就能減輕肇責
: 依原po說法 原po已經在內車道 機車會在左邊
: 一是逆向到對向車道 二是鑽原po車與黃線中間
: 如是二 當然是機車錯
: 同車道只有一個原則 後車讓前車
: 轉彎讓直行只有不同車道的車輛適用
你講得太理想了

實務上即使機車鑽汽車跟黃線中間..只要沒越線..也不代表機車錯

原因:

除非有行車紀錄器"完整記錄"事發經過(各個角度)

不然光從事後的現場圖..

要如何確認.. 1.是機車硬擠縫去撞汽車??
2.還是機車直行騎好好的..然後汽車突然靠過來??

以前面wuliou網友畫的為例( http://i.imgur.com/XkBzU.png )

1跟2..不要聽原po說..光看圖來判哪個機會大?
: 我不知道立委諸公有沒有多加此條件 反正他們的素質 大家也知道...
: 想像 兩台march 前面要左轉(或迴轉 換道)
: 後面要直行的march可以因為同車道左邊還有空間就能鑽過前車嗎? 當然不行
: 同車道並排行車是違規的 更不能因此鑽縫超車
最大問題點是當兩台並排時..誰知道是誰超誰車?

要知道哪一台是守規矩的

如果都直行..就看誰先誰後..誰在線內比較多

如果有哪一台是斜的..那就更明顯了
: (有人可能會說國外可以鑽縫超車 但那也是在特定條件下)
: 超車的完整動作也包含切換車道 同車道鑽縫 不是正常超車行為
: 不過撞擊後機車已跑到對向車道
: 原po必須有辦法提出該機車是同車道鑽縫並排行車的證據
只能靠照後面跟旁邊的行車紀錄器了..
: 如果是機車逆向到對向車道超車
: 原po有提到是黃虛線 機車算是合法超車
: 但是前面提到 超車包含切換車道
: 這樣重點就在機車在何處切換車道
: 如果機車已完成切換車道受撞擊 那原po的責任
: 如果機車在切換車道時撞到原po車
: 那機車犯了切換車道沒保持安全距離責任
: 其實就原po的車輛位置跟撞擊點(撞擊後沒移動的話)
: 可以判定出符合上面的其中一種情況
: 不過我看原po說已經一個月前了 蠻難再做任何舉證
: 只能憑當初警察所做的紀錄來推斷
哪有人判這麼麻煩

一方面沒證據機車有切換車道..也沒證據機車故意硬擠

而撞擊點在"左前輪"..而且在黃線內

可以推斷機車沒有逆向(前面有沒有逆向不知道..至少撞到時沒有逆向)

而原po車是斜的(或根本沒斜但不太可能..而且原po都自爆要迴轉了)

結果如何明明就很單純很清楚~~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4.2.63
meatbear:你說得是要實際舉證的部分 我有說了 原po給的資料有限 07/18 23:36
meatbear:所以我是在原po所敘述無誤的情況下做判斷 其他可能的情形 07/18 23:37
meatbear:就像我說 已經是一個多月前了 原po再舉證有困難 07/18 23:37
meatbear:像要證明機車在事故前是在原po車前 後或並排 就很難舉證 07/18 23:39
meatbear:至於車身斜到不是重點 就算斜了 機車在後追撞還是機車責 07/18 23:40
tabrisPTT:前後都需要行車紀錄器 07/18 23:40
teardropbox:不看後來車迴轉的人最@$#$! 07/19 11:53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每日有用新聞 的頭像
    每日有用新聞

    每日有用新聞

    每日有用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