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polosavage (野人) 站內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課業] 100年地特民法3.4等
時間: Wed May 30 00:41:48 2012

※ 引述《pandapig111 (熊貓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polosavage (野人)》之銘言:
: 謝謝p大的回答,不過回答的不是我想問的核心,
: 可能我打的不夠周延,以下再補充我主要想問的,麻煩各位版友幫忙
: 此提答案我有選對,不是要探討登記生效的問題
: 759所提到的繼承、強制執行、徵收、法院之判決
: 因為發生當下已取得不動產物權,自然已經發生效力
: 我想問的是 法條中
: 因繼承、強制執行、徵收、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,於登記前已
: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,應經登記,始得處分其物權。
: 其中法院之判決,為何不包括答案(c)所說的法院之給付判決
那你知道確定判決與給付判決有何不同嗎?
: : 警察是沒有任何人指示就自己去開警車的嗎?開警車出去是警察自己想開
: : 就開的嗎?
: 依民法942:受僱人、學徒、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,受他人之指示,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,僅該他人為占有人。
: 占有輔助人是重在其對物之管領,是受他人之指示。
: 我認為現實中,警察實際掌管警車,遇到緊急狀況時才是依指示前往現場,
: 而需要前往現場的是警察,警車只是前往現場的工具
現實中可以問得到警察是以什麼方式使用警車吧
: : 民法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,所訂立之契約,須經法定
: : 代理人之承認,始生效力。
: 我想問的是自己代理的問題
這與自己代理有什麼關聯性?自己代理是代理本人與自己的法律關係,
79條規定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與第3人定契約需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,
一者是考量利益衝突的問題,一是對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保護,法理並不
相同
: : 蘭花屬於土地之成份,所以是看土地所有權人是誰.
: : 至於主張侵權行為等規定,乃是當事人間之債權關係,
: : 並無物權對世之效力.
: 我想問的是可以輕易挖取的蘭花還可以當成土地之成分嗎??
: 不是要問認定蘭花是土地之成分之後的問題
那不然你覺得法律規定錯了嗎?物權的無因性有搞懂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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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61.225.1.27
pandapig111:你講話會不會太.....我要討論的是非法條的東西~~ 05/30 00:46
pandapig111:有知道你就說明,不用語氣這麼差吧.... 05/30 00:47
pandapig111:你根本就沒看懂我想問什麼,不要一直拿基本的東西來說 05/30 00:47
pandapig111:父母跟自己未成年子女"買賣"好像挺符合你說的定義耶 05/30 00:49
helijuju:自己代理106條 效力未定 理由170條I 05/30 01:01
sleeptiger:這篇看不懂在說啥 = = 第1點與是不是確定無關 第3點 05/30 08:27
sleeptiger:怎會與79條扯上關係? 最後一點怎會扯到無因性去了? = = 05/30 08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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