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aesallen (熱愛旅行) 看板: Boy-Girl
標題: [心情] 分手只要一個人同意就算了
時間: Sat May 26 01:21:34 2012



此類別為純心情抒發用,無論好壞皆可使用此項,嚴禁謾罵。



兩個人在一起 需要雙方同意認可才能達成
但分手 真的只要一個人決定就算
是否 緣份很難將兩個人湊在一起
但輕易的就可以分開?


連fb狀態也是
"穩定交往中"
需要兩個人都同意 才會顯示
但只要有其中一個人改成單身 另一個人也沒得選擇的失去了"穩定交往中"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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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1.251.166.67
takomalu:〔交往〕是AND的邏輯關係 只有雙方都為真的時候才為真 05/26 01:24
shihku168:我前女友分手時 我不肯 她也是這麼回我的 05/26 01:24
lovekerina:真的很可惡的無奈。 05/26 01:31
kim:交往這種事又不像婚姻,有明確的契約為兩人的關係下個定義 05/26 01:33
arrival0125::) 05/26 01:33
※ 編輯: aesallen 來自: 111.251.166.67 (05/26 01:34)
kim:所以交往本來就是兩個人都認定才算 05/26 01:33
kim:就算交「一般朋友」也是相同道理 A把B當朋友,B卻不認A為朋友 05/26 01:34
kim:那兩個人就不是朋友 請不要太感慨 05/26 01:35
solitudewing:同意樓上 部屬之間亦同 05/26 0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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