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cathysnake (張蛇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疑問] 一些法律觀念
時間: Fri Jun 15 00:11:15 2012

後天要考試了 腦袋卻打結了
有一些問題想詢問確認一下

1
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,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,七日追認。
那若於立法院休會時發布 有規定嗎?

2
未成年人對其打工的錢 有處分權嗎(是特定財產嗎)

3
共有物 修輪胎 應該可以單獨為之吧?
忘了在哪做過一題說不行

4
勞基法哺乳時間 爸爸媽媽都可請嗎?老師寫男女

5
老師說未成年只要法代同意就可結婚 8歲和8歲也可法代同意就可 ???!
"婚姻之撤銷-未達年齡" 戶政人員不是會看嗎 怎麼還會有這種可能?

6
行政處分之對象為特定人 可確定人 物之具體事件 那行政機關是嗎?
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可以訴願 所以會受行政處分吧?
"行政機關立於與人民同一地位而受有行政處分時,具有行政爭訟當事人能力"
由這句話肯定?

7
行政訴訟法大修法但尚未生效 所以考試依現行法嗎?
老師教的時候直接教新法=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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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30.74.243
jjjjjs:你明天可買一本升大學高中公民 有詳解 06/15 00:12
liboy1122:男18 女16才能節婚 06/15 00:13
liboy1122:16歲和18歲都是限制行為能力 所以法定代理 06/15 00:13
joanna76:1.召開臨時會 2.特有財產是指繼承,贈與及無償取得之財產 06/15 05:54
jwestay:沒哺乳假這種東西吧 何況爸爸有奶嗎 06/15 07:50
i555639:爸爸有奶 只是不能讓小孩吸 >///< 06/15 08:03
gavinlin0330:那是育嬰假八... 06/15 09:12
venscarol:樓上題目做得不夠多喔..0.0.勞基法52條可沒規定是女性! 06/15 10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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